新增规定!电子元件销毁有害元素的限制

发布日期:2022-09-13 浏览次数:525

根据国家工信部RoHS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已提交《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定标准》(GB/T26572-2011)标准修改单, 将于原来6种有害物前提下新增加4种邻苯类有害物的限定标准,预计2022年9月底实现修定,目前正开展企业问卷调查。与此同时,将制 定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限制使用标准》强制国标。
大量的电器电子元器件废弃后,若无法得到妥善销毁,其中所含的有害物最后进到土壤层和水里,危害环境与身体健康。为了控制与减少电器 电子元器件废弃后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,促进电器电子产业绿色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,鼓励绿色发展理念,保护生态环境和身体健康。 2016年,工信部等8部门公布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法”)。对电器电子元器件应用有害物质的分类做了 具体而微严格规范,其中最大的一个转变是将电器产品(而不仅仅是电子元器件产品)纳入到管辖范围。
与此同时,为更加好落实电器电子元器件有害物限制,工信部又于2018年3月15日发布《达标管理目录(第一批)》和《限制物质例外清单》, 限制《达标管理目录(第一批)》内的新产品有害物应用,对于有害物(镉Cd、铅Pb、汞Hg、六价铬Cr(Ⅵ)、多溴联苯PBBs、多溴二苯醚PBDEs )超标准并且不满足例外所要求的产品,禁止在市场中销售。


据悉,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做为最常见增塑剂,也更广泛应用于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与制造重要环节,随着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废弃和销毁处置, 其内部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会大量涌进生态环境保护,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造成影响,很有必要从源头上或降低避免电器电子元器件 有害物应用。欧盟国家早就在2015年已经正式公布了(EU)2015/863命令,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纳入RoHS2.0,以增强电子电子元件(EEE)的 化学稳定性和促进销毁,超过的限定标准,不可以在欧盟国家市场销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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